关于推荐评选2024年度“弘毅”励志奖的通知
各系党总支、党总支书记:
为激励广大学生奋发向上、刻苦学习,促进德、智、体、美、劳全面发展,奖励和帮助家庭经济暂时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学生,根据《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教育基金会章程》《“弘毅”励志奖学金捐赠协议书》,决定在2022级、2023级家庭经济暂时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学生中评选表彰“弘毅”励志奖10名。
具体评选办法详见《2024年度“弘毅”励志奖学金评选方案》,请各系认真组织,按时完成。
特此通知。
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教育基金会
2024年10月23日
附件:
《2024年度“弘毅”励志奖学金评选方案》
《2024年度“弘毅”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》
2024年度“弘毅”励志奖学金评选方案
为激励广大学生奋发向上、刻苦学习,促进德、智、体、美、劳全面发展,奖励和帮助家庭经济暂时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学生,根据《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教育基金会章程》、《“弘毅”励志奖学金捐赠协议书》和捐赠人意愿,结合本会和学院实际情况,制定本评选方案。
一、评选对象
我院2024-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中品学兼优的2022-2023级学生。“弘毅”励志奖学金兼有奖优和资助的性质,偏重奖优。
二、评选名额及奖金
本年度评选名额10名,每名奖金2000元。
三、评选条件
1、家庭经济暂时困难,需要通过资助才能保证日常生活与学习;
2、品质优良,遵纪守法,在校无不良记录;
3、勤奋好学,积极上进,表现突出。
2023-2024学年度综合素质测评分优秀、课程成绩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排名前30%(无不及格现象)。
有下列情况之一的,在同等情况下,优先考虑:孤儿(含事实孤儿)、父母患重大疾病、受自然灾害严重的地区学生;2023-2024学年度获省级奖励或荣誉;有先进事迹受到上级表彰的先进个人;在道德风尚等某一方面表现非常突出的。
四、评选程序
1、本人申请,系部审核推荐。各系按照以上评选条件推荐候选人3名,报教育基金会秘书处。
2、基金会理事会初步审查、审核,向实际捐赠人余国荣按照1:1.5推荐获奖候选人。
3、余国荣根据推荐人选进行再审定,并按规定公示。
4、基金会理事会确定最终奖励名单,余国荣与基金会共同组织颁发奖励。
五、时间安排
1、宣传发动(10月24日起)。基金会通过网站、微信公众号、学院AIC系统发布评选方案,各系党总支书记组织向所属班级进行宣传发动。
2、提交个人申请,系部推荐(10月31日前)。报送资料包括:申请审批表、2023-2024学年第一、第二学期课程成绩表(教务处提供)和素质测评分及年级排名、家庭困难及个人获奖等佐证材料。
3、基金会理事会、捐赠人余国荣初审并公示(11月8日前)。
4、基金会理事会确定获奖名单并组织颁奖(11月15日前)。
六、监督与跟踪考核
拟获奖名单在基金会网公示3天,如对公示的获奖名单有异议者,可在公示期内拨打基金会电话073158662903 反映情况。
余国荣与基金会共同对获奖的学生进行跟踪和监督,督促学生更加努力进步,如有违纪、违法行为,可以收回奖励。
2024年10月24日
2024年度“弘毅”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
姓名
性别
民族
所在系部
所在班级
电话
学号
身份证号
家庭住址
家庭
基本
情况
申请人签名:
在校
获奖
2023/2024学年
课程成绩
素质测评
平均成绩
班级排名
同专业
年级排名
有无挂科
素质分数
是否优秀
第一学期
第二学期
期间
表现
(班主
任填
写)
班主任签名: 年 月 日
系部
意见
签名: 年 月 日
“弘毅”
基金
捐赠
人意
见
会审
核意
签名: 盖章: 年 月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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